• 律师简介
    丁伟律师,男,湖南岳阳人,湖南碧灏律师事务所合伙人,专职律师,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,岳阳市律师协会会员,执业证号:14306201110530830。执业十几年,丰富的办案经历,为丁伟律师在刑事辩护、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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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执业信息
    执业地区:
    岳阳市岳阳楼区湖滨金星路南湖壹中心8楼
    执业律所:
    湖南碧灏律师事务所
    律师职务:
    合伙人律师
    执业证号:
    14306*********830
    擅长领域:
    房产纠纷 刑事案件 损害赔偿 劳动纠纷 债权债务 婚姻家庭 合同纠纷 公司企业 交通事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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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服务信息
    可信认证:实名、执业、平台
    客户好评:5
    已服务:128
    响应时间:一小时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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律师解答记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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客户评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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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4
    原负责人已将所有的债权债务全权委托给了现负责人,所有的资金现都由现负责人安排与分配,与原负责基本没有什么关系了,要原负责签字的依据又是什么呢?签字的意义又在哪里?如果原负责人签字就说明他现在与此事仍有关系,而他授权给现负责人是全权委托,而不是仅仅的协调而已,现负责人就以要原负责人签字为借口,说必须要原负责人签字能才能拿钱,不然就没办法,请问我要怎么才能拿剩余的钱呢?
    2012.07.24 来自匿名用户
  • 4
    谢谢你
    2017.07.09 来自匿名用户
  • 5
    谢谢丁伟律师
    2015.10.08 来自匿名用户